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系统掌握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我们通过主题征文的形式,抒发全市法院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情感认识和心得体会。
党课篇
从党史故事中汲取司法为民力量
天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涂文杰
党史故事一
张太雷,原名张曾让,1898年6月生,江苏武进人。1915年考入北京大学,同年冬转入天津北洋大学(现天津大学)法科学习。五四运动爆发后,张太雷积极投身其中,成为天津地区爱国运动的骨干之一。在李大钊影响下,张太雷开始接触和信仰马克思主义,并协助李大钊开展创建中国共产党的工作。1920年10月,张太雷和邓中夏等一起加入李大钊发起成立的北京的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之一。
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央派张太雷到广东工作,担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兼广东省委军委书记、中共中央南方局书记兼南方局军委委员。9月,张太雷到潮州汕头一带组织群众接应南昌起义军。11月,他到上海中共中央参加制定广州起义计划,下旬回到广州主持武装起义准备工作,组建了广州起义指挥机构——革命军事委员会,担任总指挥。
1927年12月11日凌晨,广州起义打响,经过几小时激战,起义军占领广州绝大部分市区,张太雷主持成立广州苏维埃政府,任代理主席、人民海陆军委员。12月12日下午,敌人攻占了起义军的重要阵地。张太雷闻讯奔赴前线指挥战斗。途中遭敌人伏击,张太雷身中三弹,倒在插着红旗的敞篷汽车中,壮烈牺牲,年仅29岁。
张太雷写给妻子陆静华的一封家书,引得参观者驻足沉思。家书写道:“我们现在离开是暂时的,是要想谋将来永远幸福,所以你我不必以为是一件可忧的事。我们应该在这时期中大家努力做,寻我们将来永远的幸福,这是一件何等快乐的事呵。”
党史故事二
瞿秋白,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理论家和宣传家,是中国革命文学事业奠基人之一。
1899年1月,瞿秋白出生在常州,1917年秋考入北京俄文专修馆学习。1921年5月,瞿秋白在莫斯科加入联共(布)党组织,1922年2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3年1月,瞿秋白回国后担任《新青年》等刊物主编,发表大量政论文章,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中国国情,考察中国社会状况,论证中国革命问题,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出开创性贡献。
1925年1月,瞿秋白在党的四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局委员。后来,在党的五大、六大,他均当选为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领导人之一。
1927年8月,在大革命失败的危急关头,瞿秋白主持召开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确立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为挽救党和革命作出重要贡献。会后,他担任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委员、常委、主席,主持党中央工作。
1931年1月,瞿秋白遭受王明“左”倾错误路线迫害,被解除中央领导职务。此后,他到了白色恐怖笼罩的上海,和鲁迅并肩战斗,一起领导左翼文化运动。
1934年2月,瞿秋白到达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委会委员、人民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教育部部长等职。中央红军长征后,他留在南方坚持游击战争。
1935年2月,瞿秋白在福建长汀被国民党军逮捕。6月18日,他坦然走向刑场,饮弹洒血,从容就义,时年36岁。
毛泽东高度赞扬瞿秋白:“他在革命困难的年月里坚持了英雄的立场,宁愿向刽子手的屠刀走去,不愿屈服。他的这种为人民工作的精神,这种临难不屈的意志和他在文字中保存下来的思想,将永远活着,不会死去。”
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我们要党史学习教育中所学的党的历史、党史中的历史故事、革命先驱故事,要有所感悟,再以思想上的感悟,来指导我们的工作。而从张太雷、瞿秋白等革命先驱者故事来看,他们都是用一生来为人民谋利益、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说:“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
“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体现在法院工作中就是司法为民,就是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要在审判工作中体现出人民性,在当前审判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倾听民声,让当事人把话讲完。
我们有的法官审判案件能够做到“胜败皆服”,其中的秘诀之一就是耐心接待当事人,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以赢得当事人的信任。通过对大量涉诉信访案件分析,发现导致当事人上访因素,很多是因为在案件审理阶段由于承办法官没有耐心听取当事人倾诉,洞察当事人诉求,尊重当事人正当权益造成的。商建波、蒋少伟、张为从等同志在做当事人、信访人的工作时,就是肯听完当事人的倾诉,肯将当事人把话讲完,做起调解工作、矛盾化解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当前,一些干警还存在“接待群众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及时”等司法作风的问题,也是院党组确定的下力整治的顽瘴痼疾。对待涉诉群众的态度是体现审判工作关键所在,我们不能“病人急,大夫不急”,要学会换位思考,学会从当事人眼里看法官,如果我是当事人,希望法官能立即解决的问题。
深入了解、掌握人民群众所知、所需、所诉,是人民法院尊重、肯定和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特别注重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通过耐心听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多听群众意见,也可以弥补法官的认识局限,帮助我们克服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势,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结果的认同感和人民法院的公信力。这也是我党“走群众路线”的法宝。
二、化解民怨,把道理说深讲透。
人民法院是解决社会矛盾最后屏障,许多当事人是因为矛盾到了白热化程度,怨气难解,不得以而打官司。因此,法院面对的社会矛盾最集中、最激烈、最难解。这就需要法官要乐于、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判,又扎实深入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和“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境界,实现司法的最终目标和最高价值。我们要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法,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尽可能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确保民事关系的和谐稳定。要注重说理,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同时,加大庭审说理力度,讲清法理、言明道理、析透情理,努力增强当事人对裁判过程的满意度和裁判结果的认同感。要做好判后答疑,正确引导、认真疏导、耐心开导、因事利导,要让当事人从情感上接受法官,使之在事实与证据之间、法律与情理之间、理智与情感之间、公正与效率之间做出理性选择,最终止纷息诉。
三、维护民权,将“公正”写在“脸”上。
“公正司法”是衡量“司法为民”的唯一标准和尺度。人民群众最担心、最害怕、最憎恶的就是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因此,我们每位法官,必须把公正司法作为生命和灵魂,充分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公正、公平地审理好每起案件,使每起案件经得住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群众的检验。要严格执行关于“三个规定”的填报制度,办案中要不循私情、不讲私利,将“公正”化在心里。同时,我们也要“公正”以合理的方式表现出来。比如,有的法官在开庭前不经意地与认识的律师打个招呼、点个头,而另一方代理人,特别是外地律师,就会产生合理的怀疑。我们庭审中的法官、书记员要,均衡地让当事人双方表达愿望,从小处注意,将小事做好,将“公正”二字写在脸上。
习总书记说:“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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