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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法庭” 让庭审触手可及
发布日期:2021-11-1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可以依托电子诉讼平台,通过互联网或者专用网络在线完成立案、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送达等全部或者部分诉讼环节,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许多外地当事人无法参加庭审,为实现诉讼服务智能化和远程庭审,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常州中院紧扣时代脉搏,遵循法治规律,积极推动加强网络开庭建设,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一、互联网庭审基础设施

 2020年以来市中院互联网开庭配备一区3个互联网法庭,二区3个互联网法庭,中院架设服务器供全市法院网络开庭使用,全市至今网络开庭3102次。

二、针对性措施

疫情期间加设互联网法庭至一区6个和二区6个,有专职保障开庭人员1名。建立疫情突发应急预防管理制度。

三、此次突发疫情应对

根据应急制度保障网络开庭有序开展,一区及二区增设2名保障开庭人员,两边共有三名保障开庭人员。疫情期间网络开庭通过申请人填写任务单进行排庭,保障网络开庭有序进行。此次疫情期间,市中院共网络开庭36次,全市法院网络开庭55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