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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与常州市价格认定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发布日期:2021-10-2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要求,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0月27日,常州中院与常州市价格认定中心共同签署了《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常州市价格认定中心主任陈勇、副主任沈钘、科长刘敏,常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立案庭庭长陆军、副庭长丁飞、法官助理刘书峰共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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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常州中院举行了签约仪式。

在《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中,双方就合作目标、合作机制、合作内容等达成共识,共同设立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协调小组,探索开展涉价格类纠纷多元解纷工作,促进涉价格类纠纷的快速高效化解。由常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推荐辖市、区价格认定机构和人员作为法院价格争议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入驻到“江苏微解纷”在线调解平台,由常州中院及辖市(区)法院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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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既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推进的重点工作,也是深入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举措。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我省为自建平台“江苏微解纷平台”),最高院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等8家单位建立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协同整合社会解纷资源、凝聚诉源治理合力,采用分级对接的方式,将8家单位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入驻到对应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上,通过在线调解平台将人民法院的类案委托给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调解的优势,让大量的矛盾纠纷通过多元的方式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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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九月底,全市法院共通过“总对总”方式向各特邀调解组织推送案件202件,案件数量位居全省首位。下一步,市中院立案庭将继续聚焦重点工作,在“总对总”的框架下,不断完善“点对点”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利用价格认定中心、知识产权局等特邀调解组织的解纷力量,为常州的“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出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