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不能没有先进典型引领,一个肩负重任的民族不能没有榜样标杆。英模精神是新时代最让人感动、最让人震撼、最让人奋进的精神动力,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英模学习宣传,我们通过主题征文的形式,抒发全市法院干警学习英模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情感认识和心得体会。
弘扬英模精神 做新时代好党员好法官 新北法院 韩洲晶
法治是石头,敲出正义之火;正义是火,点亮奉献之灯;奉献是灯,照亮为民之路;为民之路,引领法治走向未来。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心中都有那么一盏名为奉献的明灯照亮着我们的心田,它总是带着奇异的光晕托举着正义之火,引领着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
邹碧华,他是改革燃灯者。曾有人对邹碧华说,“听你讲课的时候感到很振奋,等回到单位,好像又陷入黑暗之中”。邹碧华回答,“黑暗之中,看见一支蜡烛点亮,你会感觉到温暖,感觉到光明”。回顾他短暂而有光华的一生,无论是推动司法改革,还是倾注心力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勇毅与担当背后,正如他自己所说:“心中要有一盏灯”。燃灯者,光亮源自内心深处。正如邹碧华笃信公平正义,才会用生命点亮法治之路。灯火常在,行者不孤!
他是裁判者,辩是非曲直,断善恶忠奸。他是行船者,载希望与梦想,承重担与责任。他,名门大院履历,司法高地中坚,生前一舒志向,身后备极哀荣。“法官当如邹碧华”一语既出,法院人似乎都在这一刻找到了心目中的法官坐标,沉默躬耕的司法蓝领群体,终于有了自己的形象代言人。我们要做的就是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敲击法治之石,迸发正义之火,点燃我们心中的那盏奉献之灯,为祖国而奉献,为人民而奉献,为法治事业而奉献。
邹碧华同志是一位学者,他书房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在一个不大的空间里,满满的全是书,所谓“汗牛充栋”、“书盈四壁”、“文山书海”也不过如此,称得上是“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他是一名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去过长宁法院的人发现这样一个细节,尽管空间狭小,但基本上每一个审判员都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室,那是因为在法院建立之初,邹碧华同志就提出,法官在办公室会客,如果三三两两挤在一起,电话此起彼伏,既不能树立司法权威,也不利于维护职业尊严。因此,他说道:“再小,也得让每位法官有一间独立的办公室。”邹碧华是一位伟大的导师。邹碧华同志的学生,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张晓丹说:“邹老师不仅是学业导师,也是精神上的导师。”在自己悲伤难过的时候,老师曾这样说过:“你太关注自己的喜好得失。如果你有更高远的理想,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你所经历的委屈就不算什么。”他也曾告诉过他的学生,如果有一天自己逝去,希望墓志铭上有这样一句话——“因为我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是的,他做到了,上海司法改革的成功犹如一盏明灯,给我国的法治建设带来了曙光,而我桌上静静放着的邹碧华同志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和《法庭上的心理学》,向我展示了一位思维清晰,逻辑缜密同时有着细腻柔情的法官形象,这两本著作每次翻开,都给予我新的体会,随着我法官职业生涯延伸,也会有更深入的体会,可以说在一路指引我前行。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期间,我再次认真学习邹碧华同志的英模事迹,重温着他的感人事迹和伟大人格魅力。我不禁回忆起第一次穿上法袍的那一天,凝视着胸口的法徽,感受着自己内心蓬勃有力的心跳,告诉自己,从今天起,我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官了,我会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自己每天在法庭中的忙碌身影,深夜在电脑前撰写文书,当事人送来锦旗的开心笑艳,像是幻灯片一般略过我的脑海。
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我知道我无法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出身名门学府,成为司法高地中坚,但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后悔,也并没有忘记曾经许下的誓言,心中那盏托着正义火焰的奉献之灯一直都在,我所追求的是做一名被人民群众认可的好法官。面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我愿意耐心调解;面对起诉索要赡养费的老人,我会给予更多关心;面对少年刑事案件中迷途的“羔羊”们,我会轻轻地告诉他们,“孩子,回来吧!”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至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至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奉献给世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而我,也愿意用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奉献给最壮丽的法律事业,我愿意用那正义之火点燃我心中那盏奉献之灯。
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做好法官是我的职业信仰,做好党员是我的终身信念。我将始终学习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两个坚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做到克己奉公,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低下头、沉下心、俯下身去听民意、集民智、解民困、汇民心,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法治道路漫长艰辛,邹碧华作为先行者已经踏石留痕。他是时代的“燃灯者”,他从整个大局出发,不计毁誉毫无畏惧地投入到法治事业中。我们学习邹碧华精神,要将学习活动与法院的审判工作相结合,要与法院常年开设的各项活动相结合,弘扬榜样文化,使邹碧华精神真正成为滋养法院队伍建设的精神养料。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始终相信,这个世界是留给像邹碧华一样敢坚持,肯坚持,会坚持的人。既然选择,就要热爱,既然热爱,就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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