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监督,促进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1月制定出台了《关于法官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数次组织人大代表至常州两级法院开展法官履职情况监督。 9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人事代表工委组织人大代表,一行9人,至市中院旁听监督法庭庭审并组织评议座谈。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旁听了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桂林承办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对庭审工作进行了集中评议,合议庭成员、市中院民二庭、组织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与会人员围绕庭审程序、法庭秩序、审判人员庭审表现等方面对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并给予高度评价。代表们普遍认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焦点精准、引导得当,充分展现了常州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能力水平。
潘桂林副院长表示
下一步,市中院将加大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展联络方式,为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法院工作,行使职权提供更多条件。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和干警履职尽责能力,以更高站位、更大作为、更实举措,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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