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融合共生,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落实常州中院与南京大学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南京大学法学院决定在常州中院设立“南京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5月14日,揭牌仪式在常州隆重举行。 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荣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丽娟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 今后,常州中院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将发挥各自优势,着力推动双方各项共建机制常态化,在学术研究、实务转化、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培养更多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共同为推进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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