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院宣教处工作人员路过保安室时,无意中被一面摆放于角落处的锦旗吸引了目光。这是一面由市民成先生赠予市中院法警支队的锦旗,上面印着“拾金不昧”四个大字。 这位做好事不留名的同志究竟是谁? 这其中又有怎样的暖心故事呢? 原来就在四月中旬的一天,市中院法警支队黄烨同志正像往常一样进行着日常巡逻。行进到市中院审判二区西南墙时,他注意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已经在此无序停放多日,仔细察看,发现车钥匙也被放在前篓的雨披下面。这些细节让黄烨立即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辆被盗电动车,而此时失主很有可能正因丢失电动车正焦急沮丧。 于是,黄烨马上安排巡逻保安将电动车推至法院停车场,并立刻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反映具体情况。第二天,翠竹派出所的民警同志便与车主取得了联系。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车主成先生来到市中院审判二区进行辨认,并领取电动车。“太感谢法院同志了,帮助我失而复得,我必须为他点赞!”成先生激动地说道。于是,便有了开头那面“拾金不昧”的锦旗。 拾金不昧虽小,却集中体现了市中院工作人员工作认真负责、热心帮助群众的良好精神风貌,传递了司法正能量。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中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主动投身“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尽职履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服务群众贯穿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下一步,市中院将继续用心用情用法为民把事实,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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