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变化,受到民间融资因素影响,涉金融业纠纷数量持续增长。常州中院在努力办好金融纠纷案件做好“点”上百姓权益的维护的同时,充分关注金融风险在“面”上的防范和化解,通过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共同推动金融生态的维护和优化,协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
上月,常州中院审理了一起外地某金融信息公司与我市居民缪某的借贷纠纷案。在该案的审理中发现,该金融信息公司系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签订借款合同不规范,只有电子合同,无纸质合同,且电子合同上仅有平台公司的印章,无借款人和出借人签名或盖章,不利于出借人权益的保护。 二是出借人的款项直接支付到平台公司的账户,不利于借款人的资金安全,且容易引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三是由于平台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欠下众多出借人巨额债务,损害了出借人的权益,不利于社会稳定。
鉴于上述情况,常州中院查清案件事实,依法支持了出借人要求平台公司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请,并且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该平台公司住所地的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以司法建议的方式予以反映。
常州中院要求该金融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坚决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提出如下司法建议: 一是坚决查处P2P网络借贷平台公司设立资金池的行为; 二是对一些已经积欠众多出借人巨额款项的P2P平台,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控制平台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财产; 三是对于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的平台公司和相关人员,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近日,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对常州中院司法建议的复函中表示: 对常州中院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将继续做好该金融信息公司数据监测、高管约谈、联合整治等工作,努力推进存量风险化解,督导该平台及时有序清退存量,最大限度挽回出借人的损失。常州中院反映的该金融信息公司可能涉嫌存在债务人不真实、设有资金池等违法行为,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该金融管理部门已将上述信息上报当地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已对该平台公司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判维稳风险,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攸关百姓福祉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常州中院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提升金融纠纷案件审理的质效,进一步加大金融风险化解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贡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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