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张琴香:
本院受理上诉人徐国荣与被上诉人常州市金坛区华康家居有限公司、张琴香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开庭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第六法庭。 (2) 开庭时间:2021年01月22日上午09:30时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周韵琪 电话:0519-85579826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民二庭 邮编:2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