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州申诗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杜坤梅诉被告常州申诗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12民初3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告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何纪华 电话:0519-88318797 案号:(2020)苏0412民初34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