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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苏04行终182号
江苏哈瑞凯阀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翁建生与被上诉人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审第三人你公司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4行终18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孙海萍,联系电话:0519-85579359,联系地址:常州市通锦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