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送达 >>内容

武进区牛塘龙城泊舟汽车美容店、孙爱民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1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武进区牛塘龙城泊舟汽车美容店、孙爱民: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因与你(单位)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审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0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审判二区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