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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常州金悦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宪伟与被上诉人常州市鑫源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金悦投资有限公司、常州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俞烨、原审第三人常州凯悦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结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4民终3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