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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成功举办人民调解实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0-10-2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示精神,发展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全市法院人民调解员实务技能,力争在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0月26日至27日,市中院组织举办人民调解实务培训班,全市共有75名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局的相关同志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向方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万江列席

    市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刘晓琴主持开班仪式

 

动员讲话

 

    吴向方副院长在开班动员上提出:贯彻好落实好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好利用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就是发展和创新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化解的“枫桥经验”。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多元中的积极作用,吴向方副院长对全体参训人员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调解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往往最先接触各类纠纷,也是最了解矛盾产生的根源。能够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是司法职能向前段延伸的重要体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也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二要抓牢工作创新,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创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要坚持“一个不变”,实现“两个转变”。坚持“一个不变”就是要始终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实现“两个转变”,即实现由传统的被动调解向主动作为、源头预防转变;由传统的单方参与向多方联动、合力化解转变。

    三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鼓励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调解工作室,加强对专业化纠纷的调解,打造品牌特色。要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教育,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专家授课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纪成讲授《调解协议那些事儿》

    薛埠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仇书洪讲授《浅谈人民调解的价值取向》

    武进党校高级讲师李素君讲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解读》

    新北法院员额法官钱锦讲授《从“法”到“典”,走进合同新世界》

 

培训小结


    课程结束后,市中院立案庭副庭长丁飞对课程内容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全市法院调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各位人民调解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多元纠纷化解作用,不断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