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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暨市对辖市区试评价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26日下午,为扎实做好省营商环境迎评准备工作,部署对辖市区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市中院在审判二区召开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暨市对辖市区试评价工作会议。市中院“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立案庭及司法鉴定处负责人,各基层法院负责营商环境工作分管院领导及联络人等相关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由市中院民二庭庭长孙正才主持。孙正才庭长介绍了2020年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办法的总体情况。市中院民二庭王佳、王星两位副庭长分别就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指标的具体评价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下一阶段要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桂林讲话,对迎评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是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评价,可以帮助各地各部门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对标先进、互学互鉴,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提供路线图。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中院民二庭作为指标牵头部门,应会同立案、审管、执行、执裁、司法鉴定等责任部门,吃透评价方案,按计划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好两个指标的评价工作。
三、落实工作保障。市中院各有关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营商环境评价有关数据及材料的整理报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