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庭审是最好的法治教育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中院与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5项制度10条具体措施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近期,市中院审理的多起职务犯罪案件,先后组织多家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7月22日,金某某受贿案开庭,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新北区纪委等单位54人旁听庭审。
7月29日,符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蒋某、顾某某贪污案开庭,市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市人社局等单位48人旁听庭审。
8月3日-4日汤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开庭,市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市纪委、市委办、市司法局,武进区、新北区纪委,武进区公安局等单位150余人先后旁听庭审。
旁听人员表示
庭审组织规范有序、条理清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推进、严谨高效,关键环节、庭审重点把握准确。
特别是当面对控辩双方较为激烈的冲突时,合议庭沉着应对,妥善引导;面对个别证人听力不佳、理解能力不强时,详细解释,耐心指导,充分展示了合议庭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较高的职业素养,严谨严肃中亦体现出司法的温情与温度。
另一方面,旁听庭审也是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看到曾经的领导干部在神圣的国徽下、庄严的审判台前接受审判,也带来了心灵的震撼与洗礼,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今后工作中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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