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至16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戴小刚、陈照华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以戴小刚、陈照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
庭审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公诉机关、各诉讼参与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近40人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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