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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 | 对暴力伤医“零容忍”!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的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忧虑。一连串恶劣的暴力伤医事件,严重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加重了医务人员的压力,也使得医患矛盾日益突出。为维护医院安全秩序,更是为了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我们必须对暴力伤医行为“零容忍”!


  近日,天宁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一名暴力伤医者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事件回顾


  2018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来到常州某医院看病。就诊过程中,王某某与一名门诊李医生发生口角。辱骂李医生之余,被告人王某某更是愤怒地抡起桌上的保温杯砸向李医生。李医生接住保温杯后立即离开了诊室。


  被告人王某某却不肯就此作罢。为发泄不满情绪,她逐个打开其他诊室门,在一个诊室内她发现了该科主任蒋医生。她便跑到五楼女厕所内找到一把木质地刷,随即返回该诊室内,持地刷对正在进行治疗工作的被害人蒋医生头部进行殴打,致被害人蒋医生头部受伤,导致现场多人围观、该科诊室停诊约1小时,造成该院诊疗秩序严重混乱。经法医鉴定,蒋医生所受之伤为轻微伤。


  法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持木质地刷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王某某在案发后留在现场等候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对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该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因不满诊疗效果与医院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医疗机构诊室内持械行凶,对不特定的医护人员进行殴打,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医患矛盾而引发的伤医刑事案件。当前正值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不断增长的关键时期,医患纠纷就是一类常见的矛盾。在这些纠纷中,不乏一些人员只从自身利益出发,一旦不满治疗效果,不是寻求正当的解决途径,而是在医疗机构肆意滋事,给医院正常诊疗活动和诊疗秩序造成混乱和恐慌,此类行为依法应当严惩。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医闹、伤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诊疗环境,切实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