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市中院执行事务中心接收了一起申请执行涉劳动报酬仲裁裁决案件材料,这是自本周一起市中院执行事务中心逐步恢复开放以来受理的第7件立案申请。 昨日,两当事人至市中院审判二区提交立案材料,因两位当事人均没有预约且执行事务中心已关闭,立案窗口干警在安检口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其执行事务中心开放时间并介绍了网上立案及邮寄立案方式,当事人予以理解,并表示因距离不远,申请预约第二天的现场立案业务,执行干警予以登记。今天上午,当事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达市中院审判二区,经体温检测、安检等环节后,向执行事务中心立案窗口提交了执行申请书。
此前,为加强疫情防控,同时保障执行工作开展,市中院执行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详细介绍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申请执行方式,引导群众在防疫期间线上办理各项业务。3月16日起,执行事务中心线下服务已经有序开放,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可以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519-83980110、18912340110)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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