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10日上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当庭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是疫情防控期间常州市首例利用口罩诈骗案。 案件回顾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初,被告人张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谎称有口罩出售,被害人王某通过微信与张某某联系,以每只1元的价格向其购买口罩1万余只,通过微信转账多次将共计人民币10250元的货款支付给张某某。张某某随即将被害人从微信好友中拉黑,并将大部分赃款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
案件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遂对其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悉,此次庭审实行了严格的防疫措施。在做好法庭消杀工作的基础上,法院干警对所有到庭人员均进行了体温检测,确保到庭人员无疫区旅居史、身体无异常、体温正常。庭审期间,所有到庭人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且保持适当距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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