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撤诉? 这个事情,还要从一只蝙蝠说起……
那……还是从这个案件说起吧……
案情简介
1月13日,天宁法院郑陆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租赁地位于郑陆镇三皇庙村的厂房引起的纠纷案件。2018年1月,原告将1800平米的厂房出租给被告使用,约定年租金234000元,每年递增5%,至2019年底,被告表示2020年不再继续租赁,双方因搬迁问题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搬迁,并赔偿损失。法院向被告邮寄了起诉状和传票等,确定于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开庭。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案件承办法官反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调解,并于2月13日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签署了和解协议。被告承诺于3日内自行搬迁,厂房的装修及物品协商补偿,水电费于交付时结清。当事人明确表示特殊时期,自行执行不给法院添麻烦,并主动向法院邮寄了撤诉申请书,法院也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邮寄了撤诉裁定书。至此,一起厂房租赁纠纷完美解决。
在案件解决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法官、书记员间全程未见面,法官线上审理、调解案件。郑陆法庭很好地服从了疫情防控工作中减少人员聚集的需要,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的纠纷。
法官说
疫情面前,希望大家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希望这样的原告越来越多,也希望自动履行的被告越来越多,让纠纷越来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