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常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案号:(2016)苏04民终1839 常州市金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蔡加球与你公司和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南基土石方有限公司、陈学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一六年七月四日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袁海燕 电话:0519-85576053 邮寄样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邮政编码:2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