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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苏04民终1778号
陈明:
本院受理上诉人盛玉琴与被上诉人高伊、原审被告陈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案件承办人:刘岳庆
联系电话:0519-8557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