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新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常州市远方电气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顾月华诉你社会保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苏0411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2016)苏0411民初1175号 联系人:柏刚 电话:0519-8519314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民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