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送达 >>内容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苏04民终129号
尹春:
本院受理于琳与单志翔、尹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苏04民终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承办人:丁飞
联系电话:0519-8557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