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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常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朱俊:
上诉人朱俊与被上诉人张奋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常民终字第2386号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雍丽萍 电话0519-8557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