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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积极回应法院司法建议
发布日期:2015-10-0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中院执行二局在办理商品房预查封过程中,发现我市目前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存在分散管理、多头登记的现象,办理商品房预查封手续要往返多个单位、多个部门,往往一个部门办理了商品房预查封手续,另一个部门仍要求法院再补充提供相应的材料,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效率。为此,中院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实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一体化管理以及城乡一体化登记管理。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于常州中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十分重视,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采纳了这条司法建议。近日,该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市区商品房预查封统一窗口办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优化市区商品房预查封工作流程,提高窗口办事效率,降低因系统不关联、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行政风险,形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和预查封登记管理的闭合机制。该通知明确规定市区商品房预查封工作统一由房产登记机构窗口对外受理和办结。天宁、钟楼和新北区商品房预查封工作在常州市房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武进区商品房预查封工作在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