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8月27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和合适成年人(常州大学老师)驱车两个小时赶赴南通监狱,探望、帮教正在这里服刑的被常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犯任飞翔狱中的服刑改造情况。任飞翔于2011年2月11日因犯抢劫罪被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8个月后,被转到南通监狱服刑。 任飞翔所在的第五监区教导员详细介绍并肯定了任飞翔在监狱中的劳动改造情况,2013年6月8日任飞翔因改造积极,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2015年8月13日,任飞翔又减刑一年十一个月,任飞翔也介绍了自己的思想和学习生活情况,法官和合适成年人在听取了解了任飞翔的改造情况后,十分欣慰,鼓励任飞翔正视过去,吸取教训,树立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在积极参加劳动改造的同时,要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学习、文化技能培养,为将来出狱后再次重新融入社会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最后法官和合适成年人共同送给任飞翔《弟子规》和《希望在前方》等励志书籍,希望任飞翔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再次减刑,早日重返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和社会关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