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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剑无锋 大爱无言——记溧阳法院刑庭副庭长赵旭东
发布日期:2010-03-05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他,其貌不扬,却背负着刑事审判权的重剑;他,铁面无私,却将大爱融入对少年犯的深深关怀之中;他,从最基层的刑庭书记员做起,十余年的审判经历带给他的是“文明法官”、“满意法官”、“十佳干警”、“十佳审判长”等诸多荣誉,他就是溧阳法院刑庭副庭长赵旭东。

  赵旭东对案件审理的每一步骤都做到一丝不苟,2007年至今,他年均审结刑事案件上百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

  2008年对于赵旭东来说是特殊的一年,他承办了由省公安厅督办的系列传销大案,涉案金额高达5个亿,吸收会员5万多人次。面对近30名被告人堆积如山的案卷,他加班加点,为了弄清传销模式,多次到公安机关与承办民警一起探讨;为了摸清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他认真审核已有的书证,积极听取证人证言,光其中一名被告人就有67个受害人进行指证;为了确定被告人的犯罪数额,他近乎锱铢必较地计算着,发现并纠正了起诉书中的差错。在经历了马拉松式的庭审之后,首犯钱万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他被告人也受到应有严惩。

  面对穷凶极恶的罪犯,他铁面无私,但面对失足少年一张张稚嫩的脸庞时,他又情不自禁地“心软”。赵旭东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适用单处罚金、缓刑等非监禁刑,充分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促使很多未成年被告人真心悔悟。

  小陈初中便辍学在家,整日沉迷于上网,在网吧结交了一群不良少年。就是这一群未成年人,在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疯狂盗窃19起,赃物价值近20万元。被捕后的小陈后悔不已,父母老泪纵横,赵旭东认真了解案情,发现小陈仅参与一次盗窃,而且处于为他人把门望风的从犯地位。通过审前调查,赵旭东发现小陈平时表现一贯良好,只是交友不慎,误入歧途,于是,他对小陈适用了缓刑,并将小陈送到溧阳法院与溧阳市正昌集团合建的青少年帮教基地学习工作,多次对小陈回访帮教,促使小陈重回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