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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完美”的人——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晓琴
发布日期:2010-03-05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在常州中级法院,有这样一名女法官:她用柔弱的肩膀托起法律的尊严,用真情融化当事人心中的冰雪,用轻声慢语和柔情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她叫刘晓琴。2007年以来,她先后获得院嘉奖及个人三等功,全市民事工作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今年8月,金坛有一件死亡赔偿金纠纷案件上诉到常州中级法院,起因是去年8月朱老汉的大儿子因车祸死亡得到30多万元赔偿款,全被儿媳和孙女拿去了。丧事办完后,原本关系尚可的祖孙三代为了这笔赔偿款起了纠纷。村、镇多次调解也无法解决。朱老汉老两口把儿媳和孙女告上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公婆分得18万余元,儿媳、孙女得16万余元。判决后,儿媳、孙女不服,上诉到中院。刘晓琴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希望通过调解来修补割裂的亲情。一开始调解并不顺利,双方讲着讲着就又争吵起来。刘晓琴把双方请到不同的房间,分别做工作。她先是对公婆打起了亲情牌:“你们的大儿子虽然死了,但亲情还在,孙女说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你们的。”然后又劝说儿媳:“调解是要双方让步的。虽然你丈夫不在了,但他们还是你公婆。”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劝解,双方达成协议,儿媳、孙女拿出16.5万赔偿款给公婆,公婆也主动表示等孙女结婚时给她5000元礼金。调解结束后,祖孙三代又重新坐到了一起。

  刘晓琴在办理案件中,不是为办案而办案,而是力求最佳效果:尽可能让双方当事人满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07年2月,徐某等18人分别购买了无锡某公司生产的有害藻类净化产品,几十天后18人承包的200多亩蟹塘出现水草萎缩烂根死亡、螃蟹软角、不脱壳死亡,青虾基本绝收。徐某等连忙向当地水产指导站和生产厂家求救,使用了很多办法也没有效果,徐某等损失巨大。2007年7月,徐某等18人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后生产厂家不服,于2007年12月向常州中院提出上诉。为了节约诉讼成本,刘晓琴对18个案件合并审理。刘晓琴不怕人多复杂,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多次让当事人补充举证,前后进行了四次开庭审理,面对满满一屋子的当事人和旁听者,总是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意见,由于每个案情有所不同,所以有几次庭审一直开到下班后。

  只有让当事人充分陈述、穷尽所有证据,使得当事人双方从庭审中都能意识到各自主张的观点证据是否欠缺,意识到判决有可能带来风险,刘晓琴才适时提出并让双方接受调解的想法。调解最大的难度是损失范围和补偿数额,她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并进行分析、测算,最后见机拿出一个比较适中的方案供双方参考。2008年8月,18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生产厂家也当庭全部给付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