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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执行局积极配合省法院开展执行案件质评工作
发布日期:2008-06-17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了加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管理,提高执行案件审理质量,根据苏高法电[2008]337号《关于开展全省法院执行案件质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法院决定对2007年度全省法院执行案件展开质量评审。200861415日,由省法院执行局审判长张毅平为组长、省法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赵黎和徐州中院执行局以及徐州泉山法院执行局执行业务骨干组成的检查组,对常州中院执行局2007年度全部执行案件和随机抽查天宁法院执行局2007年度的部分执行案件进行了执行案件质评工作。

    中院执行局接到省院执行局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向分管院长汇报迎检工作的准备情况后,立即召开专门会议根据院领导的要求落实迎检工作,责成执行局综合处具体负责迎检工作。我们考虑61415日是双休日,执行局综合处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接待工作安排,并协调本院办公室档案科和行政处车管科落实档案借阅和车辆安排以及检查组食宿等问题。办公室档案科的谢苏娟同志带病加班,协助执行局办理卷宗借阅工作,行政处车队的夏益民同志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为省院检查组提供车辆保障,执行局在本院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和有关同志的无私帮助下,确保了这次执行案件质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院检查组在常期间,还参观了新落成的天宁法院,实地检查了天宁法院的执行工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文同志和天宁法院院长潘桂林同志亲切看望了检查组全体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