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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级法院在罗溪镇组织无毒共建活动
发布日期:2008-06-0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纪念虎门硝烟 共建无毒乡镇
常州中级法院在罗溪镇组织无毒共建活动
 
 
    我院副院长张建文与罗溪镇党委书记徐俊在签订了“无毒乡镇共建协议书”后握手致意
 
 
    我院刑一庭联合罗溪镇综治办、司法所一起举办禁毒义务咨询会,并向过往群众分发禁毒宣传资料

    签订无毒共建协议,组织毒品预防宣教,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上街发起拒毒倡议……6月2,常州市中级法院与新北区罗溪镇为纪念林则徐“6•3”虎门硝烟一百六十九周年,共同组织无毒共建活动,在群众中引起较大反响。
   
根据常州市禁毒委工作调整,我院改与新北区罗溪镇挂钩共建无毒乡镇。上午10时,张建文副院长代表中院与罗溪镇党委书记徐俊签订十六条共建协议,提出了争建全市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无种毒样板区域的奋斗目标。
   
同时,我院与罗溪镇政府共同在镇中心地带组织了禁毒宣传图片展。展板上生动的案例,深刻揭示了毒品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吸引许多群众驻足观看、咨询。我院刑一庭的法官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三百多份,提供涉毒咨询服务近百条,引导村民们认清毒品的种类和危害。许多村民看到眼里,记在心间,深有体会地表示,毒品一次也不能沾,对毒品要坚决说不!
   
据悉,我院和罗溪镇今后将在无毒共建中把治标与治本、打击与预防有机结合起来,集社会之力、聚万众之心,动员全镇力量共同参与创建,彻底根除毒害,力创一片净土,并以无毒创建的实践培育健康文明的民风、村风,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