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增强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干警的自身监督和防腐能力,近日,结合“百日作风建设优化”活动,支队领导再次强调每位干警在廉洁自律上要做到警钟长鸣,在履行职责方面要规范司法行为,做到文明高效,同时支队全体干警还作出了“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的公开承诺:
一、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四项制度”、《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公安部“五条禁令”、江苏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和《江苏省法院系统六条禁令》等法律和廉政制度规定;
三、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四、加强对家庭成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
五、严格遵守最高院《内务条令》、《四项规则》及院、支队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能,规范司法行为;
六、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及其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