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中院《关于开展“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中院行政庭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水平
明确了庭长在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中的领导责任。确立了由分管院长监督指导,庭长组织领导,审判长具体监督,合议庭成员自律与互相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组织领导机制。
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部门、支部会议,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对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的认识水平。
二、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中院行政庭根据省市法院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详细制定了本部门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整改方案。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总体目标与工作原则、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活动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该方案,按照整顿活动各阶段的要求,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查摆问题,做到全庭干警人人都有书面查摆整改材料。明确要求:对于当前庭审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对于本部门不存在但易发生的庭审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通过正反面典型教育干警,进一步提高干警忧患意识、预防意识。
另外,中院行政庭将庭长审判管理考核活动与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相结合。通过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找出不足,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的示范作用。今年决定每季度开展一次行政审判条线庭审观摩活动,在总结庭审观摩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行政审判庭审实际,适时制定行政审判庭审活动一、二审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健全庭审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教育整顿成效初显,审判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中,中院行政庭坚持做到“五结合”,即:庭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庭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与廉洁示范庭创建活动相结合;庭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与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建设活动相结合;庭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与庭长审判管理考核活动相结合;庭长审判管理考核活动与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全庭干警的庭审意识进一步增强,庭审活动进一步规范,庭审形象进一步改善。初步形成了庭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廉洁示范庭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建设、庭长审判管理考核活动、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