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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法院六项举措全面创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
发布日期:2008-04-14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青少年刑事审判方针,全面维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钟楼法院推出六项举措,全面争创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挂帅的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主动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进行交流沟通,确保保护未成年人的绿色通道畅通。

  二、设立青少年维权基金。专门制定了青少年维权基金章程,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家境困难的失足青少年、司法活动中发现的有困难的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无保障的在校优秀学生进行救助,让他们能在法律的威严外切实感受到法官的关爱和温暖。

  三、实施未成年犯的全面回访制度。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实施全面回访制度,通过加强与社区、学校、当地基层组织和少管所的交流和沟通,了解未成年罪犯的改造情况和思想状态,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四、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在全面了解失足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对未成人被告人的心理咨询工作,邀请心理治疗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矫治,修补受损的心态和人格,促使其正确对待所犯的罪行。

  五、构建青少年维权基地。在本市的三所学校(大、中、小学各一所)建立青少年维权工作基地,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通过定期开展普法讲座、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六、改革审判方式。对那些初犯偶犯、自愿认罪服法、重新犯罪可能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设立圆桌审判方式的专门法庭,实行开庭审判时不穿囚衣、不戴手铐的审判模式,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负担,促使其真心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