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服务型法院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是司法民主化、大众化的必然产物,也是人民法院贯彻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现实需要,为此,戚区法院积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结合“创优司法服务促发展,改进司法作风树形象”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推出十项举措,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进一步简化立案程序,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简单案件做到即收即办,一般案件做到当天收案当天立案。推行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告之制度,确保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二是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认真执行缓、减、免规定,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严格实施《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确保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依法扩大司法求助的范围。对于涉及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
四是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院庭长信访接待制,按照“有访必接”的原则,集中归口办理,加大督办力度,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五是推行速裁机制,设立小额债务法庭,实行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即结等做法,使各类矛盾纠纷迅速得到解决,将涉诉群众及时从纠纷中解脱出来。
六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落实审限警示、审限催办以及超审限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减少案件审批环节,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七是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为企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投资创业者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司法“以案引商、以法护商、以情感商”的平台作用。
八是认真落实“服务民营经济若干规定”,经常深入企业,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给予热情解答,帮助企业规范经营活动。
九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人缘、地缘优势,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十是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典型案件,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报刊等方式途径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