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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行政庭与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联合举行贯彻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座谈会
发布日期:2008-03-26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中院行政庭与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在文苏饭店联合举行贯彻执行新《城乡规划法》座谈会。市城管局、各基层法院行政庭庭长及相关乡镇负责人等30余人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钱正书主持,中院行政庭庭长张少平、市规划局副局长何继功做了重点发言。与会人员围绕座谈提纲,针对新《城乡规划法》实施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多项共识。对于仍存在分歧的法律问题,各单位表示将尽快研究,尽早达成一致,形成会议纪要。通过此次座谈各单位明确了新《城乡规划法》适用的基本原则,一定程度上统一了执法和司法标准,为各单位贯彻执行新《城乡规划法》提供了指导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