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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法警支队党支部被评为“党员示范岗”
发布日期:2008-03-1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市中院法警支队党支部被常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评为党员示范岗

        按照中共常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常机党(2006)六号文件精神,市中院法警支队党支部根据支队实际情况,以保障和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以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熟练、警务规范、保障有力为目标,针对支队党员多、年纪轻、窗口岗位多的特点,认真分析在支队工作岗位上创建党员示范岗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支队队伍建设的现实意义,明确在支队窗口岗位即门卫执勤、接待大厅值勤、庭审等值勤为重点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

        在争创活动中,支部一是召开全体党员座谈会,听取党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和建设,以此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提倡弘扬职守、勤勉奉献的精神;二是开展各项警务活动,规范全体同志的执法行为,杜绝冷、硬、横、推的现象,使全体党员把依法执勤、文明执勤和规范值勤自觉纳入到此次争创活动,并在平时的工作中养成良好的习惯;三是安排岗位练兵,提高党员的执法能力,促使全体党员在岗位中既能熟练掌握技能,又能使在岗党员在操作中达到规范统一;四是组成督察小组,加大对支队制度执行的力度,不断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制度意识,着力提升党员执行和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五是组织青年志愿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使全体党员不仅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党员的形象,而且在集体活动中能融入社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