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表彰决定,常州中院被省院评为集中处理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先进集体。
近年来,中院党组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涉诉信访各项工作。中院领导分工包干,强化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全市各法院信访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中院有关部门和全市有关基层法院作为各重点案件的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四定一包”、一案一策工作机制和各项措施。中院坚持以做好上访当事人息诉止访为工作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本着解决一个减少一个的思路,确保常州地区涉诉信访数量明显下降。
一是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房屋拆迁等影响公民切身利益的上访, 会同当地党委和政府协商处理,有效化解矛盾。对一些长期、反复上访缠访老户,邀请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召开息诉停访听证会,配合法院共同做息诉教育工作。对上访老户中经鉴定属于精神病患者的, 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予以查找收治。对采取多次复查、息诉教育及其他方式处理完毕,但因长期上访、生活确有困难的老户,与政府民政部门等协商,争取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解决。对不属于涉诉信访、不属于本地区处理的案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或移送管辖地处理。对极个别无理缠诉闹访、屡教不改的违法上访人员,配合有关部门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做出处理;
二是认真做好党和国家重要会议期间的接访工作,确保实现了省院提出的“四个不发生”的工作要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的管理机制。对来信来访的登记、审查、分流处理、督促检查、责任承担等环节进行监督、协调,使信访工作各环节分工负责、相互监督,相互合作,推动信访工作及时、准确、高效、有序的进行;
四是做好来访当事人的接待工作。来访当事人中,有部分系法律程序已经走完的上访老户,一些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们文化水平低,法律认知能力差,思想固执,行为偏激,难以说服,其中有的精神偏执。对此,信访部门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及时处理,切实防止初访演变为缠访、闹访、暴力访,防止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
通过全院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有效落实息诉稳控措施,2007年全国人大、中联办、省政法委等部门交办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中,一批有影响的上访老户息诉停访,息诉率在全省法院排名名列前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