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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民一庭和人民法庭系统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和谐司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总结交流暨一季度民事工作例会召开
发布日期:2008-02-2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08220,全市法院民一庭和人民法庭系统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和谐司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总结交流暨一季度民事工作例会会议在市中级法院科技法庭四楼会议室召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姜洪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少宝、中院民一庭庭长、副庭长、各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民一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民一庭就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和谐司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了交流汇报,总结了前一段时期各法院民一庭和人民法院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的学习情况,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进行了整改,以提高应对舆论的能力,不断增强和谐司法的能力。陈少宝副院长总结了各法院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的情况,指出了我市两级法院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和不足,强调民事审判一定要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关系的统一,不能简单判案,要案结事了,增强和谐司法的能力。姜洪鲁院长做了重要讲话,分析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队伍要全面提高民事审判的水平,切实提高我们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要尊重审判规律,力求案结事了,要正确适用法律,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院庭长要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要加强与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处理复杂重大案件的能力。会议还研究部署了2008年的民事审判工作,明确了2008年全市民事审判工作的要点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