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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表扬信的背后——记执行局谢唯立同志圆满解决一执
发布日期:2008-02-1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封表扬信的背后——记执行局谢唯立同志圆满解决一执行案件

2008-2-15 16:39:00    机关党委 
 
        四年前,扬中市某公司因承包合同纠纷,在扬中市人民法院诉常州市孙某、沙某胜诉,遂于当年申请被告所在地某基层法院异地执行,执行标的共计21万余元。但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回一万元后向其发放了债权凭证,致使该公司经营受困,二十多名职工下岗。
        后因查得被执行人房产,经省高院批转,由常州中院提执本案。经办法官谢唯立同志尽心尽力、千方百计,为当事人认真查实,追回欠款。目前,已执行回案款12万元,其余案款也将在2007年底前执结。在办案过程中,谢唯立同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扬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审判作风,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严于律己的廉洁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扬,维护了法院的形象。
        引用当事人表扬信中的一句话:提倡司法公正,创建和谐社会,不需要许多豪言壮语,不需要把墙上贴满制度。有时,一杯茶水、一声问候、一个笑脸就够了……”。联系当前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我们应该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对照《关于全市法院开展创优司法服务促发展,改进司法作风树形象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查摆,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法院的精神面貌和机关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