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高新)区法院新年开局“四项举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2008-1-24 新北区法院
为切实抓好法院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司法正气,新北法院在新年伊始积极落实“四项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市、区会议精神。市中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区纪检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院及时召开全体院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市、区会议的精神及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切实做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深学透,领会好、贯彻好。
二是深入开展“廉洁司法示范点”创建活动。严格按照省市法院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廉洁司法示范点” 创建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落实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同时在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的基础上,开展本院“廉洁司法示范点”的创建评比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同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进行表彰奖励。
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职责,逐级落实。不仅一把手与副院长签,分管院长与部门负责人签,今年还要求部门负责人与下属的每一名同志都要签定责任状,做到层层落实,人人有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法院的每一名干警。
四是丰富党风廉政建设的活动载体。大力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力度,在法院网站设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栏。征集党风廉政建设警言警句,常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作到警钟长鸣,督促提醒广大干警切实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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