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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全市法院“创优司法服务促发展,改进司法作风树形象”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08-02-1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我院召开全市法院创优司法服务促发展,改进司法作风树形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


   宣传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实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全市法院在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中的职能作用,市中级法院在14日召开全市法院创优司法服务促发展,改进司法作风树形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院长姜洪鲁作了动员。

       近几年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狠抓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优化形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为此全市法院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在营造优质司法环境上下功夫,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大目标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准确、及时地领会,应对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找准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在落实各项司法为民工作措施上下功夫。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永怀亲民之心,勤办便民之事,常行利民之举,致力于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效率意识,在提高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始终抓住审判这一法院的中心工作不放松,坚持公正效率不动摇,切实履行好司法审判这一职责,做到作风建设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以作风建设的成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四是要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在改进审判作风、纪律作风上下功夫。按照司法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联系全市法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遵守司法操守,保持司法廉洁。五是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上下功夫。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司法工作的新途径,打造加强司法工作的新亮点,开创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为确保全市法院作风建设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中院党组决定专门成立全市法院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法院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一把手工程,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并下发实施意见,提出作风建设活动具体方法和要求:查找问题,及时整改。采取自我检查、开门纳谏、主动征求意见等形式,自我查找和多方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中院作风建设察访办公室对全市法院机关作风建设的情况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和落实,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建立健全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工作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有序、有效开展;统筹兼顾,全面推进。避免走形式、走过场,搞短期突击的做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全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市实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