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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跑道”上的飞人 ——记中国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任志清
发布日期:2007-08-2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审判“跑道”上的飞人

  ——记中国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江苏省

常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任志清

 

任志清,男,1968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获得各项荣誉40项。主要是:1996年获常州市劳动模范称号;1997年被评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标兵、江苏省勤政廉政好干部、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1998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法官;1999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常州市首届十佳法官;2000年被评为常州市人民满意法官、常州市文明法官;2001年被评为常州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三次。200611月他所在的常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他是一个屡创奇迹的人,当审判员时,创下了年办518件案件的全国法院之最;当法庭庭长时,创下了全庭审判人员人均办结352件案件的高记录;在中级法院协助分管院长主抓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时,创下了全市法院百天执结案件6500件的纪录…他就是中国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任志清。

作为一名从基层法院普通法官成长起来的中级法院执行局长,任志清在法院工作的18年间,没有惊天动地、可歌可泣的事迹,没有在危急关头舍身救人的壮举,然而十多项全国及省级荣誉和40余次的立功受奖的光环,又是怎样戴到这名普通农家子弟头上的呢?

 “我们被他潜移默化地感染了”

1996年初,27岁的任志清从金坛社头人民法庭调往环城人民法庭任庭长。在这前一年,他在审判员的岗位上,已创下了年办518件案件无一改判的全国法院之最,他也因此成了当地家喻户晓的名人。也许是名人效应吧,任志清上任的头一个月,法庭的收案数就奇迹般地象潮水涌来,由往年同期的20多件一下上升到100件出头,而这办案工作量当然也就成倍地增加了。

按说,作为一庭之长的他,完全可以直接把案件分派给其他人审理,但任志清却身先士卒,始终走在办案的第一线。1998年上半年,环城法庭大部分案件尚未执行,任志清便把这个难活揽了过来。说来难以令人置信,他给自己列了一张特殊的作息时间表:上午七时五十九分至中午十一时三十一分;下午一时五十九分至五时三十一分;晚上七时五十九分至凌晨三时零一分,意在争分夺秒。在他的感召下,法庭其他干警个个精神抖擞,士气大振,办案效率不断提高。

按照那份特殊的作息时间表,任志清白天调查取证,晚上突击执行,执结率相当高。“案子到他的手上,几乎没有办不了的。尤其是我们很头痛的执行案,他却有本事迎刃而解。”一位普通干警如是说。任志清的一举一动,全庭同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那特殊的上下班制度也被同事们效仿了,于是结案数也就上来了。任志清上任的第一年,全庭的结案数量一下子上升到了1300余件,相当于此前的三倍多。1998年,全庭共办结了1762件,五名审判人员人均办结352件。同事们无不感慨地说:“到年底统计办案数字时,我们也不相信奇迹是自己创造的,但任志清以身作则,他的言行影响了我们,我们被他潜移默化地感染了。”

“法律面前无乡情!”

任志清的老家就在金坛某乡,他家乡的乡政府在常州非法集资,因不能还款,被告上法庭。乡政府认为任志清是所在地的法庭庭长,他决不会胳膊朝外拐,去帮外地人的忙。

然而,任志清的家乡人想错了。从收案到开庭,直至结案,环城法庭与往常办案一样,没有拖延时间给家乡人喘气。判决书送达后,乡父母官先是很恼火,责怪任志清不帮忙,继而又心存侥幸,希望任志清能够在执行的时候帮他们一把。就在任志清的家乡父母官打着如意算盘的时候,环城法庭打来电话叫乡长去法庭,研究怎样执行判决。乡领导没有料到任志清这一手,便手一挥:“不去,任志清敢把我怎样?”

怎么办?承办法官知道被执行人是庭长的家乡人,便请示任志清,任志清发话了:“法律面前无乡情!”承办法官向任志清家乡的父母官发出了传票,然而对方却把传票当废纸扔了。任志清带上法警,立马赶往家乡,费尽口舌却依然只是换回四个字:“乡里无钱!”任志清反问:“真的无钱?停在院子里的轿车也可以抵债!”见任志清动真格了,被执行人只得悻悻订出了还款的计划,并当即兑现了部分现金。

“宁愿欠哥情,不欠当事人的债!”

由于工作关系,任志清时常接触到经济拮据的案件当事人,特别是遇到经济困难的老人和小孩,任志清总是塞上几十元钱在对方手中。遇上特殊情况,他还会给予更多的帮助。金坛城西有位原告,打工期间受伤致残,诉讼期间又因急需住院开刀而无钱,任志清主动从自己家中拿出3000元钱借给他。未料原告从承办法官手中领走一万余元执行款时,丝毫不提向任志清借钱的事就悄悄离开了。任志清做了好事却没有好报,人们都说他傻,可是他却坦然地说:“今后遇上这种事,我仍会做这样的‘傻事’。”

任志清家很宽裕?不。他的兄嫂四人中,有三个下岗,其中一个哥哥1998年开饭店,因生意不景气月月亏损,便找到弟弟帮忙,却被任志清一口回绝。1999年初,哥哥开的饭店终因严重亏损关闭了。任志清的心情十分沉重,因为哥哥待自己恩重如山,父亲死后,是哥哥外出打工挣钱才让自己读完高中直至送上大学。但他却不愿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哥哥“创造”致富的条件。“我宁愿欠哥情,不欠当事人的债!”他对哥哥说。

其实要说欠得更多的还是欠着妻子的债。任志清的妻子即将生产时曾对他说:不管生男生女,我给她(他)起的小名叫“在家”。说来令人心酸,妻子那天是在母亲的陪伴下走进医院的,等仍在办案的任志清接到传呼赶到医院,妻子已经生下了女儿。如今,“在家”已经八岁了,都说女儿跟爹亲,然而“在家”跟任志清却很怎么也亲不起来,这也难怪,谁让他为了工作总是不“在家”呢。

“‘国字号’精英法官名不虚传”

任志清的工作调动很频繁,19966月任金坛市法院执行庭庭长,20004月任金坛市司法局局长,20019月任金坛市法院副院长,20059月任常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综合协调处处长,200610月任常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真可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1996年以来,任志清平均每两年换一个岗位。工作变了,唯一不变的,是他勤勉敬业、脚踏实地的本色。勤奋、踏实、谦虚、低调,他很快赢得从前没有接触过他或仅从媒体上知道他赫赫大名而并不了解他的人——周围同事的一致赞语——“‘国字号’的精英法官名不虚传;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一心为民的人……”特别是担任常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后,任志清如鱼得水,充分展示了自己在执行方面的组织协调能力,得到了领导和周围同事的一致肯定。

长期积累的执行工作经验,为他日后领导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金坛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短短几年中,该院执行工作先后二次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06年,任志清在中级法院协助分管院长主抓清理积案工作时,组织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开展执行会战,建立完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不断加强执行规范管理,出色完成了这场声势浩大的执行任务,确保全市法院在短短一百天的时间中执结案件6500件,执结标的额12亿余元,在全省率先完成清理积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