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2日,戚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袁波同志上班后对警车履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警车旁有一女式手提包,打开检查内有身份证、结婚证各二张(安徽安庆潜山人),租房协议一张,并有女性化妆用品若干,钥匙一串,还有现金百余元和银行存折一本,共计人民币六万四千余元。袁波同志拾到后首先想到的是失主肯定十分着急,并立即向警队作了汇报,警队领导速与保安人员联系了解情况,据保安员讲,周日下午确有一女同志来院咨询法律问题,弄错了日期,错把休息日当成工作日,据口音判断是外地人,可能是她遗留于车旁的。为了及时寻找失主,归还失物,警队领导将手提包交院政治处,23日已将手提包移交戚墅堰街道派出所,目前正在处理之中。
袁波同志拾金不昧的事迹在戚区法院引起强烈反响,他的事迹受到了院领导和全体干警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