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昆山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台商独资企业,曾与被执行人常州某电路板公司有着多年的业务往来,且双方一直合作很好,近年来,由于市场风险和常州某电路板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最终导致因货款纠纷而引发诉讼。
本案在执行中,申请人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本院依职权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常州某电路板公司生产及经营状况恶化已有多年,该公司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均是租赁使用他人的,已被其他法院执行过多次,动产及其它财产早已所剩无几,平时公司只有几名留守人员,法定代表人以常年在外讨债为由避而不见。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对实现其债权已不抱任何希望,案件执行陷入困境。然而,强烈的责任感和穷尽一切措施要对被执行人财产“见底”的职业道德,使承办人的目光一直锁定在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上。无独有偶,在一次对其它案件的例行执行活动中,承办人意外地从一名案外人那里得到一条关于被执行人常州某电路板公司的财产线索,承办人不动声色地对该线索进行了细致排查了解,发现大部分情况属实,随即对重要线索进行重点调查并果断采取了相应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的态度也迅速地发生转变,主动提出了和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在数日内本息全部履行完毕。望着突如其来好象似天方夜潭式的执行结果,台商感慨地说:我来祖国大陆经商多年,了解目前法院执行难的司法环境,原以为这笔收不到的债权就当交了学费,是常州法院执行人员高超的职业水准和智慧,才使本案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全国优秀法院的称号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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