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宁夏某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我市某设备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在我市武进区三河口某银行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8万余元时,曾遭到被执行人某设备厂的众多职工的围攻,该法院执行人员在无法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只得退出执行现场,事后于6月发函常州中院要求协助执行。
常州中院执行局在接到协助执行函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到事发所在的银行了解情况。得知该执行款项在该银行仍处于冻结状态后,及时告知银川中院前来办理扣划手续。7月10日,常州中院执行局在做好周密准备工作的情况下,派员协助银川中院执行人员到该银行顺利办妥了相关扣划手续,48万余元执行款全部扣划到银川中院。银川中院的同志对中院执行局热情、周到的协助工作十分敬佩,并连连称道:“真不愧是全国优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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