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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调研督查组深入天宁法院督查两项工作
发布日期:2007-06-12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39  字号:〖
 

 

   6月11日,市政法委副书记徐志龙带领市委政法委调研督查组一行在市中院院长陆洪生、天宁区委书记汪永健、区委副书记韦东生、区委政法委书记舒文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天宁法院督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司法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
    潘桂林院长代表院党组简要汇报了去年以来天宁法院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法院工作面临的压力和困难。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过程中,天宁法院本着“立足院情、理清思路、查找差距、联系实际、推动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端正思想、提升素质为关键,以加强领导为抓手,以学习培训为主线,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帮助广大干警端正了司法指导思想,进一步杜绝了司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等行为,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同时,天宁法院以公正司法、促进和谐为目标,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做到了强化审判公开,把公正透明作为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强化审判管理,把质效指标的提升作为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强化监督检查,把制度的落实作为规范化建设的着力点;强化涉诉信访,把有效化解矛盾作为规范化建设的落脚点。2005年10月,天宁法院被市中院命名为规范化建设市级示范点,2006年9月,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法院“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在听取汇报的同时,调研督查组成员还检查了天宁法院开展两项工作的相关台账。
    徐书记在听取汇报后,对天宁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天宁法院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工作扎实,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明确,做到了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外树形象与内强素质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完全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通过两项活动的开展,队伍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力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徐书记同时指出,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使两项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取得更好的成绩。
    市中院陆洪生院长和天宁区委书记汪永健对天宁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天宁法院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各项工作均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希望天宁法院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