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3—24日,为了进一步依法审理劳动工伤案件,切实解决当前工伤认定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统一这类案件的执法尺度,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审判水平和劳动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中院行政审判庭会同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工伤认定法律适用专项研讨会。我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分管领导、法制处(科)长,市法制办领导与部分同志及市、区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共计三十多人参加了会议。省法院行政庭倪志凤副庭长、郑琳琳审判长还专门莅会指导。中院陈少宝副院长、市法制办孙祖培主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徐新民局长出席研讨会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与会人员主要就工伤认定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适用等30多个具体问题进行了研讨,经过全面深入地交流与沟通、认真积极地协商与探讨,与会人员对工伤认定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基本形成了共识。此次研讨为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意见。会议最后,陈院长对法院与行政机关就当前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共同探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的做法充分肯定,同时又指出法院与行政机关要建立定期召开研讨会的制度,并通过研讨会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把握劳动工伤案件向保护劳动者倾斜的总的精神和原则;要建立双方信息反馈和交流机制,以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此次研讨会为今后更好地审理劳动工伤案件打下了基础,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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