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7时至8时半,钟楼法院周密部署,大胆实施,积极有效地运用“强力执行、巧力执行、威力执行”的执行措施,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对三户强制拆迁被执行人进行了强制执行,不到一百分钟就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日早上7时左右,钟楼法院执行人员迅即赶到我市西新桥执行现场,准备对拒绝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自觉履行搬迁义务的景某某进行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之妻却情绪激烈,拒不配合并阻挠、对抗法院执行公务.为使执行顺利进行,法院依法将其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并由专门人员对其劝说、安抚,如此在法院的法律“强力”下才使得执行有惊无险地继续进行下去。此时,少数执行人员仍在现场进行维护以确保执行安全有序,而大部分人员根据事前的部署立即又赶赴我市北新巷执行现场.这次没有采取“强力”,而是采取“巧力”的方法把执行思路集中在通过被执行人的亲属加强对其做思想工作,进行法律释明、教育工作.最终被执行人服判息诉,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在执行现场帮助清理物品,案件得以“巧力”执行。鉴于前两个案件都已得到了妥善执行,钟楼法院随即把主要执行力量集中在了陶某某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一案上,抽调了大部分执行力量奔赴该被执行人所在地。在此前执行这一案的过程中,被执行人胡乱开价,补偿要求过高,与申请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拒绝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自行搬迁,并向执行法官杨言,不达到其要求要其自行搬迁是不可能的。但是,当日钟楼法院的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后,在法律的威慑力下,被一被执行人这下子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震慑力,语言也开始缓和了,并自行动手配合拆迁公司搬迁了。
三家“钉子”户最后都有效地得到了强制执行,而这一成效的取得却离不开执行前的精心准备。钟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执行活动,专门听取了案件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决定由区政法委书记薛明方同志担任拆迁联合行动总指挥。作为行动实施的主要成员单位,钟楼法院在调查当事人情况、仔细察看现场情况的基础上,由院长夏伟忠同志主持召开了专门的执行预备会,经过研究最终形成了法院、拆迁办、城管、公安共100余人的大兵团联合作战并由法院统筹组织的执行预案,并上报上级法院审批。常州中院张建文副院长、执行局长任志清等领导亲自过问、审查并指派专人到现场指导、参与执行。最终,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兄弟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采取“强力执行、巧力执行、威力执行”的执行方法有效地拔掉了这三颗“大钉”。
近年来,钟楼法院采取类似“强力执行、巧力执行、威力执行”的执行方法使得大部分房屋拆迁类案件得到了有效执行,仅去年就成功执行达29件。既保障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又使得被执行人得到了较好地安置,保障了其合法权益,而且还有效提高了人民法院在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极大地推动了法治常州、和谐常州的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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